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报名。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报名时间与所在省、区、市专科提前批报考同步,报名方式可登录所在省、区、市的高考招生网站报名。
(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在专科提前批报考有关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志愿和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具体数量由省级招生办与省级兵役机关商定),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具体事宜,可关注各省、区、市兵役部门信息发布。
(三)面试。招生部队和高校于派员赴有招生任务的省、区、市,会同兵役机关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结果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名单,由省级兵役机关及时送达省级招办。
(四)录取。省级招办依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招生高校提调档比例要求,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省内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
(五)补充。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体格、病史、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培养对象;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按规定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择优确定培养对象。